表演类艺术与创作类艺术

最近半年有些事情,让我试图去探索和理解“表演”与“创作”这两类艺术类别的共同点和差异点。

或许这对一个以用计算机语言编写程序作为职业的人来说,有些生僻。但对一个喜欢古典音乐,从5岁开始练习小提琴,业余时间参加了10年交响乐排练和演出的业余小提琴手来说,这个问题在促使我去思考学生生涯那么多 年,这门作为表演类艺术的业余爱好,到底带给了我什么,并使我擅长做什么,布擅长做什么?

于是我先考察了艺术(Art) 的具体定义。在我理解中是一个相对广义的概念,和传统意义上的美术来说,是一个更 general 的定义。参考 wikipedia上的艺术词条如下(适当翻译成简体中文习惯):

艺术是由所有具有智能思考能力的动物,以通过各种 形式及工具用以表达其情感与意识形态,所产生的形态泛称。

为了让事情明朗一些,我列举了一些我能想到的典型的艺术活 动,并试图用表达载体来分类。举一些例子:

  • 文字
    • 文学创作
    • 剧本
    • 作词
  • 声音
    • 作曲
    • 声乐
    • 器乐演奏
  • 图像
    • 摄影
    • 绘画
    • 平面设计
  • 物体
    • 时装
    • 雕塑、雕刻
    • 建筑
    • 室内装潢
  • 影像
    • 动画制作
    • 电影导演
    • 电影演员
  • 舞台
    • 舞蹈
    • 相声
    • 戏剧
    • 指挥

看完之后,我发现大部分的艺术活动,都是和“创作”紧密相关的。而只有少数是和“表演”紧密相关的,比如:

  • 声乐
  • 舞蹈
  • 相声
  • 戏剧
  • 指挥
  • 电影演员
  • 器乐演奏

我将他们分为表演类的标准是,通常这类活动有一个范本,有类似观众一样的表演受众。表演者在尊重范本的基础上,融合自己的理解产生某种艺术感染力, 通过再现范本来表达给受众。比如:

  • 一位小提琴演奏家需要理解某部作品中作曲家的意思,按照乐谱演奏作品。
  • 电影演员需要读懂剧本,扮演一个虚拟的角色。

再看看创作类的艺术活动。我理解为:在遵循一些公认创作原则的基础上,从无到有地表达创作者希望传达地内容,并无范本可以参照。通俗的说,我觉得这类艺术需要一种 sense,需要一种没有其他参照的巧妙的表达。比如:

  • 王小波写一部小说
  • 贝多芬写一首钢琴奏鸣曲
  • 凡高画一幅抽象画
  • 乔布斯和他的团队带给大家 iPhone 出色的工业设计和用户界面设计

好吧,现在我的问题是:

  • 一个从事表演类艺术的人,转而从事另一种表演类艺术时,是否更加容易?
  • 而如果转而从事另一种创作类艺术时,是否变的困难?
  • 或者本身如此分类和思考就不合适?

思考这个问题的同时,我也对在比较 general 层次上艺术与设计的区别,也产生了兴趣。有机会可以继续写一写。

2 Responses to “表演类艺术与创作类艺术”

  1. Yuancheng says:

    我常常陷入一种想‘纵有千言万语在心头,却不知从何说起’的状态,这就是所谓没有掌握‘创作类艺术’的方式方法?

  2. Qin Yafei says:

    握个爪,我觉得我很缺乏用非结构化数据表达的能力⋯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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