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半年有些事情,让我试图去探索和理解“表演”与“创作”这两类艺术类别的共同点和差异点。
或许这对一个以用计算机语言编写程序作为职业的人来说,有些生僻。但对一个喜欢古典音乐,从5岁开始练习小提琴,业余时间参加了10年交响乐排练和演出的业余小提琴手来说,这个问题在促使我去思考学生生涯那么多 年,这门作为表演类艺术的业余爱好,到底带给了我什么,并使我擅长做什么,布擅长做什么?
于是我先考察了艺术(Art) 的具体定义。在我理解中是一个相对广义的概念,和传统意义上的美术来说,是一个更 general 的定义。参考 wikipedia上的艺术词条如下(适当翻译成简体中文习惯):
艺术是由所有具有智能思考能力的动物,以通过各种 形式及工具用以表达其情感与意识形态,所产生的形态泛称。
为了让事情明朗一些,我列举了一些我能想到的典型的艺术活 动,并试图用表达载体来分类。举一些例子:
- 文字
- 文学创作
- 剧本
- 作词
- 声音
- 作曲
- 声乐
- 器乐演奏
- 图像
- 摄影
- 绘画
- 平面设计
- 物体
- 时装
- 雕塑、雕刻
- 建筑
- 室内装潢
- 影像
- 动画制作
- 电影导演
- 电影演员
- 舞台
- 舞蹈
- 相声
- 戏剧
- 指挥
看完之后,我发现大部分的艺术活动,都是和“创作”紧密相关的。而只有少数是和“表演”紧密相关的,比如:
- 声乐
- 舞蹈
- 相声
- 戏剧
- 指挥
- 电影演员
- 器乐演奏
我将他们分为表演类的标准是,通常这类活动有一个范本,有类似观众一样的表演受众。表演者在尊重范本的基础上,融合自己的理解产生某种艺术感染力, 通过再现范本来表达给受众。比如:
- 一位小提琴演奏家需要理解某部作品中作曲家的意思,按照乐谱演奏作品。
- 电影演员需要读懂剧本,扮演一个虚拟的角色。
再看看创作类的艺术活动。我理解为:在遵循一些公认创作原则的基础上,从无到有地表达创作者希望传达地内容,并无范本可以参照。通俗的说,我觉得这类艺术需要一种 sense,需要一种没有其他参照的巧妙的表达。比如:
- 王小波写一部小说
- 贝多芬写一首钢琴奏鸣曲
- 凡高画一幅抽象画
- 乔布斯和他的团队带给大家 iPhone 出色的工业设计和用户界面设计
好吧,现在我的问题是:
- 一个从事表演类艺术的人,转而从事另一种表演类艺术时,是否更加容易?
- 而如果转而从事另一种创作类艺术时,是否变的困难?
- 或者本身如此分类和思考就不合适?
思考这个问题的同时,我也对在比较 general 层次上艺术与设计的区别,也产生了兴趣。有机会可以继续写一写。
我常常陷入一种想‘纵有千言万语在心头,却不知从何说起’的状态,这就是所谓没有掌握‘创作类艺术’的方式方法?
握个爪,我觉得我很缺乏用非结构化数据表达的能力⋯⋯